報名手續
1. 報名時須有效之旅行證件,及簽證所需證明 文件。(旅行證件有效期須不少於六個月,由 回程出境日起計)。旅遊證件亦必須有足夠的空白頁數,以蓋上出入境印或入境簽證。
2. 繳交訂金每位港幣八千元,以作保留客位之用。中南美、南極及澳洲之團別除外。
3. 餘款須於出發前40個工作天全部繳清。逾期未清繳費用者,公司有權將其訂位取消, 已付之訂金概不發還。參加者不得將訂金轉與他人,或轉用於其他出發日期。
4. 任何遲報名者如於起程前10個工作天內繳費,則須以現金或銀行本票支付。
5. 「本公司」保留接受報名與否之最終權利。
6. 未滿18歲的客人須符合下列報名需要。- 15 歲或以下:必須與父母或監護人同行。- 滿 15歲而未滿18歲:如非與父母或監護人同行,則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並於報名表 簽署作實及具備一份合適的旅遊綜合保險。
7. 顧客參加「本公司」之各線旅行團,必須自 行選擇購買適當的旅遊保險;顧客有責任及必須閱讀和理解保單內的條款細則,及應確 保符合保單上的條款及條件。如於旅行團出 發日期14天前未能提供旅遊保險資料者, 「本公司」將取消相關訂位,並從所繳團費 中扣除因取消訂位而支付的費用。
注意:澳洲團定金每位一萬元﹔中南美團別訂金 每位兩萬元﹔南極定金每位伍萬元。報名手續及 付款細則,請參閱另頁價目表單張,敬請留意。
費用包括
機票——來回經濟客位團體機票
酒店——行程內所列或同級酒店,以二人一房 為原則 ˙若三位成人要求共佔一房,只能安排雙人房另加床,每位團友之收費與成人收費(佔半房計)相同。 ˙十二歲以下與父母同房的小童,如欲加床,另行收費以酒店作準。
交通工具——採用空氣調節豪華遊覽巴士及旅 程表內所列之各式交通工具
膳食—— 照行程表內所載之每日早、午、晚膳。 節目——照行程表內所載之各項遊覽節目。
導遊—— 華籍專業領隊隨團出發。(人數須 多於15人), 如人數不足,本公司 將安排當地導遊接待。價目如有更改,不再另行通知。
小賬—— 當地酒店行李服務員(每人一件為 準)及餐廳侍應
行李—— 每人存倉行李一件,以不超過20公斤(44磅)為限,規格以不逾29×20 ×10吋為準。而手提行李只限每人一件,不大於9×14×22吋為準。而 南美、南極團寄倉行李一件重量為 23公斤(50磅),長+闊+高158公分或 62英吋。而手提行李一件重量為12 公斤(26磅),長+闊+高55×25×35 公分或21.5×10×13.5英吋。南極 內陸機寄倉行李為15公斤(33磅)。
香港旅遊業議會(TIC)印花本公司遵照旅遊業議會指示,所有團費已包括 0.15%之印花 費,為團友帶來可靠保障:
1.旅遊業議會基金—顧客因旅行社破產或挾款 潛逃而未能如期隨團旅遊者,可申請團費九成之特惠補償。
2. 旅行團意外緊急基金計劃—為參加旅行團外 遊因意外弄至傷亡之人仕,提供經濟援助。此計劃並非取代保險;團友應自行購買保 險,以求全面保障。如欲查詢有關旅行團意 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之資料,請致電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為確保以上權益,請團友保留 已蓋有TIC印花之旅行團收據正本,以作突發事故之意外或保險索償用途。
費用不包括
1.各類保險 ~ 如旅行保險、醫藥或行李等保險、 旅遊證件、各國入境簽證及針痘紙費用。
2.機場乘客稅及各類稅項。(如有調整必須於 出發前繳付),請參閱附頁價目表。
3.在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之情況下,如因私人、 颱風、罷工及交通延誤而引致之額外支出。
4.服務費。(包括當地導遊、司機及華籍領隊)
5.行李超越規格或超重之費用。
6.私人費用如洗衣、電話、電報、汽水、酒類等。
臨時取消及退款辦法
1.顧客因任何理由選擇取消旅行團「本公司」 均會按以下方法扣款:所有取消的要求應以 書面提出(不包括出發日及通知日),如以電 話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將不被接納。
2.除經「本公司」之特別同意及安排,如顧客 自行更改由其他人仕代為參團,「本公司」 或其委託機構之職員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 而無須發還任何團費,而該人仕在隨團期間 之保險、責任賠償、行為後果等均由該人仕 自行承擔。
3.顧客如在旅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參予任何團隊 活動(如膳食、觀光或住宿),均當作放棄論,所繳費用概不發還。
4.凡顧客更改旅遊目的地或日期,均當作取消論。 除中南美之團別外,所有團別取消訂位扣除費用:
由出發日起計算不足45天而取消訂位者,接照下列章程扣除費用:
1.由出發日起計算45天前取消訂位者,扣除港幣八仟元正。
2.由出發日起計算44天至22天內取消訂位者, 扣除團費百份之五十。
3.由出發日起計算21天至10天內取消訂位者, 扣除團費百份之七十五。
4.如於出發前9天內或旅程中退出者,作自動放 棄所有權利論,所繳之一切費用慨不發還。
5.如團員因自行辦理簽證不獲批准,或在辦理申請時因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而延誤,因而未 能如期獲發有效簽證,一慨根據以上退款辦法處理。
6.「本公司」根據香港旅遊業議會關於『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的第二百二十三號指引,旅行社如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旅行團,處理團員退款的安排;詳情請瀏覽香港旅遊業議會網站(www. tichk.org)
注意:中南美團別取消訂位扣除費用指引,請參閱另頁價目表單張,敬請留意。
特殊情況及責任問題
1.在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況下,如戰爭、政治動盪、天災、惡劣天氣、交通工具 發生技術問題、罷工和工業行動等,本公司有權在啟程前或出發後取消或替換任何一項 旅遊項目,亦有權縮短或延長旅程。對此所引發之額外費用或損失,概與本公司及其代理人絕無關涉,團員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
2.若於旅行團出發前,因上述理由更改某項目 而引致經營成本減少,則會於七個工作天內 退還與減低成本成比例之款項。若旅行團出 發後因上述理由更改項目而引致經營成本增 加,本公司有權徵收額外費用。但若更改項 目後引致經營成本減低,則會於旅行團返港後一個月內退還與減低成本成比例之款項。
3.旅行團所採用之團體機票∕船票,必須跟團往返,如客人停留,本公司當盡力為客人代訂延期返港之機位∕船位,但不論機位∕船位確定與否,客人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
4.行程中所安排之機票∕船票∕車票∕酒店或 觀光項目,均屬團體訂位,一經在香港確認及訂購後,未能使用者不論在任何情況下, 概不退回任何款項。
5.團員須遵守各國政府之條例,嚴禁攜帶違禁品,違例者須自行負責。
6.本公司代團員安排之交通工具(如飛機、輪 船、火車或巴士等)、住宿、膳食、旅遊觀光點或娛樂項目,均非由本公司擁有、管理 或操作。所有由本公司代團員作出之上述安排,或代上述服務機構單位簽發之任何票券、交換文件、收據、合約或票據等,乃按照上述服務機構單位預先擬定的規則條款簽發。團員如遇交通延誤、行李損失、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該向擁有、管理或操作有關交通工具、酒店、食肆、旅遊點或娛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涉或追討賠償,本公司概不對該等遺失、傷亡或損失負責。對於非本公司職員之任何疏忽或失職,本公司也概不負責。團員當根據有關服務機構單位之有關規則條款,進行追討交涉。團員在行程中如遇上任何事故(如參加任何娛樂或遊戲項目時發生意外)而導致傷亡或財物損失,本公司概不對該等傷亡或財物損失負責。
7.行程以外之個人活動及各團友於當地參加之各項自費活動,團員如遇交通延誤、行李損 失、意外傷亡、衛生導致疾病及財物損失等,該向擁有、管理或操作 有關交通工具、 酒店、食肆、旅遊點或娛樂項 目之機構直接 交涉或追討賠償,本公司概不對該等遺失、傷亡、意外、衛生或損失負責。
8.於出發前各團友須預先辦妥簽證,沿途於任何國家,如團友因個人理由而被拒入境,本公司亦毋須負任何責任,其所需額外安排之食宿、交通等費用全部由其本人負責,其放棄之餘下行程將不會獲得任何補償。
9.所有酒店乃根據行程安排,但本公司有權 視乎當時情況作出更改,安排同等級之酒店。如適逢展覽會、滑雪期間或特殊情況,將住宿於鄰近城市之同級酒店。而行程之先後次序均以航空公司及當地接待單位編排為準。
10.行程表上之任何景點,如遇當地假期或訂位出現問題或特殊情況下休息,本公司將會以其他節目代替,團友不得藉詞反對。
11.行程內國家與城市的先後安排及酒店住宿次序,將因應航機線路及時間而作出相應調動。
其他細則
1.本章程內所列之費用乃根據當時機票價目、酒店宿費、旅遊車費、節目入場費等及外幣 兌匯率而訂。此後若有燃油漲價或外幣浮動,本公司保留在出發前調整費用之權利。
2.若因簽証問題而不能成行,本公司保留收取手續費之權利。
3.若團友單人報名參加團而於出發前本公司能 安排與另一同性別團友共用一間雙人房,無須繳附單人房附加費。否則,如出發前本公司未能安排與其他團友用一雙人房則須繳附 單人之全部費用。
4.團友如基於私人理由,要求自行出發、個別返港或中途離團,本公司樂意安排。惟本公司將不負責一切因任何交通延誤而導致未能趕上預先安排的行程或住宿上間接或直接之費用或損失。
5.所有酒店根據行程安排。但本公司有權視乎當時情形作出更改,給予同等級之酒店。
6.任何旅客若妨礙領隊或團體的正常活動及利益,或在行動、言談上詆毀或侮辱其他團友及服務人員,本公司領隊絕對有權適當地取消其隨團資格,其離團後之一切行動,概與本公司無關。所餘下未完成部份的旅程,亦不會發還任何費用。
7.顧客須遵守到訪國家的法律,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風俗、入境或運輸的規定。「本公司」對顧客任何違反法律的事情,概不負責。
8.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私隱條例,所有顧客資料絕對不能提供給第三者,敬請留意。航空公司責任問題根據航空公司指引,機票非依次序使用即告失效,故乘客如因私人理由未能隨團登機出發而需保留餘下行程之機位(內陸及回程),航空公司有權向乘客收取有關手續費或要求乘客另購機票。 航空公司只負責機票所載的各項營運條款,如乘客未進入航機內,航空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敬希垂注。